农业农村厅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

农业农村厅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

立春以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全面启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力保障农资市场平稳有序,春播春管顺利进行。

一是突出一个“早”字,周全谋划部署开展。未雨绸缪,立足农时,多次就春耕备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月8日,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重点对春节期间及节后各领域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厅监管处节前谋划、节后落实,节后第一天就联合高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厅、公安厅、供销社、工信厅印发《2024年全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全区农资打假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工作任务,组织各市、县(区)开展农资执法监管大检查,全力保障春耕农资供应和市场稳定。

二是紧盯一个“合”字,提高打假整治合力。加强与供销、市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深化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形成打假整治合力。组织会商研判。积极与各有关部门进行研讨交流,明确各部门农资打假整治目标、措施。与市场监管部门会商研判,共同发力,筑牢假劣化肥监管网;与公安部门沟通交流种子、农药、肥料案件查办机制,深挖假劣产品问题线索。联合自治区供销社先后2次对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化肥商业储备任务的28个点位开展调研督导,实地查看农资储备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农资供应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春耕农资供应服务和市场稳定;组织种子、农药、兽药管理行业专家深入各市、县(区)农资经营店、种子化肥储备库,针对套牌侵权、哄抬价格和流窜兜售假劣农资等行为深入摸排检查,并就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重点环节进行安排部署。

截至目前,全区上下联动,共检查农药生产企业15家、农资经营店1478家、兽药生产企业8家、兽药经营店325家、种子生产企业207家、肥料生产企业130家、饲料生产企业76家,已完成全区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各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

三是狠抓一个“实”字,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抽调农资打假专业骨干,在调研检查期间,面对面地向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如何识别假劣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办案依据和处罚条款,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农资打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守法践诺,广而告之“致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提醒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履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种子、化肥、农药等进行监督抽查,做到快抽、快检,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目前共抽检农资产品129个,抽检合格率100%。公开向全社会公布各厅局、各站所、各市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投诉举报,对发现的每一条问题线索,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9人(次),立案16件,涉案农资4.5吨,没收违法所得6038元,罚款3.76万元。

四是立足一个“宣”字,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以“放心农资促增效 质量兴农惠万家”为主题,举办全区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等,集中展示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并现场开展名优农资产品宣传推介和农资识假辨假活动,同时联合云闪付发放消费券,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购买农资产品。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盐池县、沙坡头区、中宁县、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等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在辖区农资城、农村集散地开展农资打假、农资放心下乡进村活动,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开展群众消费问答,进一步增强农民识假辨假能力,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消费维权的意识。全区累计举办现场咨询、培训活动30余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6万份,发布农资打假相关视频20余个、信息70余条。目前我区春耕备耕工作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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