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职能:发挥农业统计职能 服务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统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农业统计对引导生产、服务流通和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指导三农工作的支持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年来,我省农业统计系统在农业部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以统计信息服务为重点,切实加强农业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方法,及时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为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

一、现阶段农业统计工作的特点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农业多种经济主体的不断涌现,农业社会经济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作为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对农业生产发展情况实行统计监测的农业统计传统方法受到了冲击和挑战。各级农业部门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通过不断改革和探索,农业统计工作有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一)由传统的单一全面调查向全面调查与专项调查相结合转变。为增强农业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利用第一手调查信息资料,我厅加强了统计制度改革,由以全面统计为主向以全面调查为基础、抽样调查为主、辅之以全面报表、重点调查、科学核算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方法体系转变。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借鉴统计部门农村调查队在部分县建立样本户的经验,在全省建立“21216”观察点体系,即选择20个县100个乡镇200个村1000户农户和6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新观察点,通过观察点日常记账数据掌握村级集体、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农民负担等情况。畜牧业开展了生猪生产与疫病防控月度监测调查,生猪生产及养殖效益月度监测,对28个肉鸡场每月进行重点跟踪监测。

(二)由产后统计向产前预测、产中监测和产后统计并重转变。为使各级农业部门主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转变职能,加强农业行业宏观管理和指导,引导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农产品产销预测统计是十分重要的建设内容。2009年起我厅启动了农产品生产、价格预警、市场监测分析工作。选择确定了36个基点调查县和18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原有粮油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了蔬菜等8个主导产业监测调查品种。选取小农户、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作为监测点构成信息采集点。建立数据录入和汇总计算软件平台,建立网上直报系统。组建农产品产销信息分析师队伍,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统计数据和产销形势进行分析。依托浙江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构建信息发布平台。

(三)由传统统计工作模式向统计信息化转变。统计信息化是统计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统计创新的必然选择。农业系统各单位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改造传统的统计工作模式,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贮、应用和发布的信息化。我省的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农业业务生产综合统计、农业机械化统计等都设计制作了统计软件,实施统计网上直报。现在大部分统计人员都可以使用统计年报软件进行数据汇总,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汇总数据更加科学准确。

(四)由单纯提供数据信息向发挥整体功能转变。数据的收集、汇总是统计的基本要求,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开展统计数据分析、形势研判是统计工作的成果体现。为了及时监测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运行状况,我们着力加强专题、进度性分析工作,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业统计调查资料,及时撰写季度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及农村经济运行报告。同时,为全省“两会”及时提供信息资料服务,及时完成《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白皮书》统计提要、《浙江环境统计年鉴》的资料提供等工作。为进一步挖掘农业增收潜力,2009年起围绕农民增收难问题,通过测算分析,每年年初提出促进农民增收计划和措施,并逐项分解落实到厅各单位,全省农业部门在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方面支持下,围绕农业转型升级和实现农民持续增收,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农业统计工作主要做法

(一)履行职能,完成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对所辖区域农业统计主要数据的审核、评估、认定工作,完成农业业务年报、农业基点调查、物价成本调查和各专业的常规统计调查任务,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了大量的统计数据、重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这些丰富、翔实的统计资料,既是分析判断宏观形势和农村形势的晴雨表,也是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础数据,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农业重大政策、目标测算、任务分解等工作提供了有力帮助。

(二)常抓不懈,加强农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我们立足农业统计工作实际,抓好农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一是强化数据审核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建设,主要农业统计数据基本上能够客观反映全省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水平、结构和动态变化,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大量统计数据,统计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二是及时开展农业统计培训工作。为使市、县农业统计专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统计软件和对统计业务平台网络直报系统的操作技能,实现农业统计数据处理方式的顺利转变,我们及时开展农业统计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为联网直报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加强抽查,严格调查规范。在夏收及秋收农作物估产期间,抽调调查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查看有关市、县的夏、秋收农作物生产形势,检查指导各市县农作物估产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三)加强协调,创建相互配合支持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计协调力度,促进彼此间的协作与交流,在完善部门交流协作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技术交流和资源共享,为客观真实反映农业生产和经济情况服务。加强与省统计局的配合协调,细化和规范农业产值核算资料来源,努力提高农业核算数据与相关统计数据的匹配性。涉及农作物产量、产值等,会同省统计局力求做到数据之间相互协调印证,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

(浙江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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