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解读人: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 罗 丹 金三林

采访人:本报记者 顾仲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要继续压紧压实责任,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意义重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进行具体部署。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

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要通过个人申报、干部走访、部门筛查预警等渠道开展常态化监测,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发挥好预警响应作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紧盯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等重要领域,对监测户实施精准帮扶,切实提升帮扶成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稳定完善帮扶政策。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要推动各级各部门细化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倾斜支持力度。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深入实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强化金融帮扶,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

凝聚帮扶合力。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帮扶,为脱贫地区引进理念、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助力脱贫地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驻村帮扶,切实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加强考核监督。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优化考核评估方式,用好考核评估结果,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责任,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并进行了针对性的具体部署。下一步,要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任务,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聚焦产业就业,更加注重扶志扶智,用发展的办法让脱贫成果更加稳固、更可持续。

培育提升产业。要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着力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搞好产销衔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群众奔上致富的快车道。具体政策举措包括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积极扩大就业。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脱贫人口就业的政策举措。其中包括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持续运营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其他产业帮扶项目,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

坚持用发展的办法推动脱贫地区增强内生发展动力。要帮助脱贫县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深化与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打造群众增收引擎,提升区域“造血”功能。帮扶协作要逐步转移重心,推动东西部协作、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和社会力量,由原来帮助脱贫转变为促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给钱给物为主转变为引进企业和引导产业转移为主,促进更多项目落地实施,推进脱贫地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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