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80: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98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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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础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实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疏通沟渠、堰塘、水库等基础水利设施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水利发展资金支持高效节水灌溉,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等;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等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27亿元,支持各地开展高效节水灌溉、“五小”水利、田间渠系配套、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通过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淤地坝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防洪治理等。2019年,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已安排专项资金5.2亿元支持部分省区对小塘坝、小水池、小堰闸、小型泵站、小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小型水源工程进行建设和改造。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农业农村部统一履行农田建设管理职责。为切实履行好农田建设管理职责,我部先后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19〕2号),大力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稳步推进农田水利任务落实,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水库、沟渠、河道等水利设施建设相结合,补短板,促发展,多措并举,加快各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全国共安排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其中,安排山东省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49.06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80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77万亩。

同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将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建设支出整合纳入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集中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对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疏通沟渠、堰塘、水库等基础水利设施建设,各地可以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基础上,在大专项支持方向范围内,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予以支持。

二、关于探索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机制创新

2013年,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明确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范围、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其中明确规定,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应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财政适当给予补助。截至目前,纳入管理体制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有70%以上落实了管护主体,75万处设施明确了产权主体,在建设模式、产权制度、管护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2019年4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通知》(办运管函〔2019〕503号),加快解决当前小型水库管护主体责任不落实、人员和经费不足等问题。

2016年,为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要求各地建立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惩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农业用水管理机制等。2019年,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55号)要求狠抓改革计划落实,完善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工等,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依职责继续推动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

一是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全力做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投入机制和任务落实等工作。抓紧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明确今后4年每年的建设目标与保障措施。加强资金整合,建立多元筹资机制,积极引导农民筹资投劳,鼓励农民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护全过程,优先在“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加快制定农田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标准,形成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和上图入库的农田建设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建立全国农田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监管评价,监管评价结果与任务资金安排挂钩,实现奖优罚劣。

二是加强小型水利工程投入、建设和管护。通过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各地加快实施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全力推进小型水库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等,因地制宜开展小型水源工程、牧区水利建设。以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经费和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农村水利设施管护水平。

三是继续支持各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良性运行,推动实现农业节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

四是加强水利设施保护宣传工作。保护水利基础设施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广大农民共同参与。我部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指导监督各级地方政府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履行责任,让全民参与进来。通过网络、广播电台、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保护农村水利设施的重要性,引导社会各界增强保护农村水利设施的意识,构筑节水良好氛围。同时,对危害农村水利设施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010—59191225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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