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部地方农村生产污染治理规章3月实施

我省首部地方农村生产污染治理规章3月实施

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第14号令公布《宜宾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3月22日正式实施。《办法》是宜宾市政府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涉农立法,也是我省首部关于农村生产污染治理的地方规章。

《办法》从起草到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历时2年多,是一部紧贴民生实际、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地方规章。《办法》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宜宾特色,围绕我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农业投入品减量、农(兽)药使用、畜禽(水产)养殖、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突出问题进行总体规划、科学规范,对我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责任主体、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宜宾市全面落实村庄清洁、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五大行动”,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但由于缺乏专门、系统的法律法规支撑,农村生产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着工作落实的标准和力度不一,群众参与积极性并不高,部门缺少统筹和互相协调配合等问题。《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污染治理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农村群众和其他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为推动我市农村生产污染治理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了重要法治支撑。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也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办法》的贯彻实施,必将有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深入实施,显著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下一步,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共同推动《办法》正确实施,努力把我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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